涉嫌行賄政府官員 美華商與檢方達成認罪協(xié)議(圖)

中國僑網(wǎng)4月24日電 據(jù)美國中文網(wǎng)援引美國中文電視報道,華盛頓華埠餐飲大佬鄭進玉、鄭榕浦父子被控行賄案,近日達成協(xié)議,檢方同意撤銷原先指控的行賄重罪,父子倆分別對一輕罪和一重罪認罪,將于7月量刑。鄭進玉表示,對此結果感到滿意。
鄭進玉(Anthony “Tony” C. Y. Cheng)在華盛頓華埠40余年,不僅擁有酒樓,還開設美京中國文化中心(Chinatown Community Cultural Center),與歷任市長關系匪淺,是華埠知名華商。
他原本計劃在2010年成立拖車和出租車公司,希望時任華盛頓出租車委員會(D.C. Taxicab Commission)主席的Leon Swain協(xié)助獲取執(zhí)照,由此進入FBI臥底調查范圍而被指控。
鄭進玉和兒子鄭榕浦(Anthony R. Cheng Jr。)去年6月被控“行賄”(bribe)和“意圖行賄政府官員”(conspiring to bribe District official)等重罪。
經(jīng)過近一年的訴訟,檢方無法找到兩人行賄或意圖行賄的證據(jù),近日與鄭氏父子達成認罪協(xié)議。鄭進玉對“未經(jīng)授權補償官員”(unauthorized compensation to a public official)一項輕罪認罪,或被處最高6個月緩刑或5千元以下罰金,鄭榕浦對“付小費給官員”(paying gratuity to a public official)一項重罪認罪,最高可判一年監(jiān)禁,法官將于7月17號量刑。鄭氏父子代理律師表示,兩人都無犯罪記錄,法官應該會從輕量刑。
記者23日致電鄭進玉時,他表示對此結果感到滿意,但不愿透露更多案件詳情。他將在7月19號召開記者會,對案件做一個說明。(趙錚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