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報紐約消息:熊晶爭子案在經(jīng)歷了一年多的重新聽證以來,出現(xiàn)不少變量,由于代表熊晶的律師佩拿拉 (Nicholas R. Perrella) 較早前不滿法官的判決,憤然退席,致使熊晶接下來的處境十分不妙,主審法官日前已委派一名女律師協(xié)助熊晶,但只是負責接下來的監(jiān)護權聽證案件,不負責探視權的聽證,相信下一次上庭,主審法官將會對熊晶的探視權作出裁定。
據(jù)美國星島日報報道,熊晶表示,法官Sara P. Schechter在熊晶仍沒有律師代表情況下,將會委派一名女律師擔任她下一階段的監(jiān)護權聽證律師,她相信,這預示著目前的探視權聽證會很快結束,所以才沒有必要再安排律師。熊晶估計,法官對于聽證權可能已有決定,只等本月25日庭上宣布。法官很大可能允許她探視孩子,不過,將會有不少限制,比如需要她親自前往加州等等。
熊晶強調(diào),接下來的監(jiān)護權聽證會,將會比探視權更為重要,所以,她仍然希望能夠自己去找律師,因為如果委派律師本身無心戀戰(zhàn),面對的又是對她不盡公平的家事法官Sara P. Schechter,那案件一定會十分棘手。
就在熊晶探視權聽證會將要結束之際,威切斯特郡的Westchester Guardian周報便刊登一篇長篇評論,指法官Sara P. Schechter在2005年11月上訴法庭推翻其初審決定后對上訴庭的決定置若罔聞,繼續(xù)令該案一拖再拖,結果,本來要求馬上定奪熊晶的探視權,可是一年多以來還未有判定。該篇評論強調(diào),必須更換法官,才能對熊晶公平審訊,并呼吁上訴庭的首席法官Judith Kaye能夠作出干預,希望社區(qū)上關注熊晶的人,能夠與市議員劉醇逸一樣,向首席法官表達他們的意愿。
熊晶案下一次開庭安排在1月25日。預計將是有關探視權的最后一次聽證。
如有愿意協(xié)助熊晶本人聘請律師的人士,可將支票寄往律師韋柏(Robert Wayburn)辦公室,抬頭可寫Jing Kelly,地址為Room1414, 60 East 42 St.,New York NY 10165,查詢電話為1(212)338-9436。(程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