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僑網消息:據美國《世界日報》援引當地媒體報道,華人女孩賀梅重回親生父母懷抱可謂一波三折,過去八年扶養(yǎng)賀梅的美國養(yǎng)父母貝克夫婦(Jerry and Louise Baker),又向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上訴,企圖阻止現已八歲的賀梅歸還親生父母。美國田納西州最高法院早先下令貝克夫婦把賀梅歸還給其親生父母賀紹強和羅秦夫婦,可是貝克夫婦5月10日向聯(lián)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訴,要求禁止這項裁決。對此,有專家指出其上訴極有可能被拒。
芝加哥羅耀拉大學兒童法專家Bruce Boyer說,這項要求極不可能獲受理,因為聯(lián)邦最高法院向來把家事法糾紛交由各州處理。他說:“大法官認真考慮這項上訴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史蒂文斯(John Stevens)日前已拒絕在考慮貝克夫婦的上訴要求期間,下令暫緩賀家親子團圓。賀氏夫婦已告知聯(lián)邦最高法院,他們不會對貝克夫婦的上訴要求提出反應。聯(lián)邦最高法院何時做決定尚沒有時間表。
在賀梅未滿月就予收養(yǎng)的貝克夫婦在上訴要求中宣稱,田納西州法院下令賀梅與親生父母團圓的命令,違反賀梅“不受法庭強迫而受到實質傷害的基本憲法自由權”。
貝克夫婦宣稱,強迫賀梅離開她所知道的唯一家庭,會對她造成情緒傷害。訴狀中說,賀梅宣稱這項裁決把她當成財物(例如,動物,甚至是南北戰(zhàn)爭前的黑奴)一樣處理。
在田納西州法院經過七年纏斗,州最高法院今年1月裁定賀氏夫婦1999年在賀梅出生后,只是把孩子交給貝克夫婦臨時代養(yǎng),以獲得他們負擔不起的健康保險,卻因不了解美國法律而失去孩子的監(jiān)護權。因此,州最高法院的裁決推翻曼斐斯一名法官的裁決。后者2004年以賀氏夫婦遺棄孩子,取消他們的監(jiān)護權,使貝克夫婦得以正式領養(yǎng)賀梅。
在法院監(jiān)督下,賀氏夫婦今年3月開始與賀梅會面,為迎接賀梅回家團圓鋪路。這個程序可能持續(xù)幾個月。貝克夫婦宣稱這些會面使賀梅受到心理創(chuàng)傷,可是賀家的律師指出,法庭指派的心理學家并未發(fā)現有任何特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