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僑網(wǎng)消息:據(jù)西班牙歐浪網(wǎng)報道,“即使要繳罰款,也是自己去銀行親自填寫單據(jù),然后再交錢,像這樣服務‘周到’的罰款通知單我還沒有見過!蔽靼嘌纼S胞周先生收到一封信之后感到莫名其妙。
在罰款通知單上,注明的省份是BARCELONA,繳費的銀行為BANESTO,并已經(jīng)填寫好了對應的銀行帳號,罰款金額是2633.44歐元,沒有說明罰款的具體原因。對此,周先生很不理解,罰款單據(jù)上沒有寫上具體追繳罰款單位的通訊地址和聯(lián)系電話,也沒有相關政府部門的印章,唯一相似的是單獨的發(fā)票單據(jù),和周先生見過的一模一樣。
周先生很不解的說,目前通過制造假發(fā)票,借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名義來行騙的人,住房登記等個人信息他們是怎么知道的,他們是從什么渠道獲得的?應該說具有或者保管我們個人信息的相關政府職能部門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
周先生同樣也有顧慮,他回憶了2004年在BARCELONA賣光碟的事情,當時被警察抓過兩次,第一次被警察給放了,但是第二次自己的所有光碟不僅被警察當場沒收,人被帶到警察局關了一個晚上以后,還交納了2000歐元的罰款,事情才算了結,如今罰款通知單是從BARCELONA郵寄過來的,這些行騙的人怎么知道自己5年以前的事情,并借這個名義再次向自己要錢?
周先生表示,在2006年自己已經(jīng)把兩年的居留更換成了5年永久居留,當時在更換居留的過程中,相關部門也沒有提起自己因為倒賣光碟的案底。所以周先生懷疑是相關的內(nèi)部人員從中做手腳。
周先生是4月5號下午收到這封詐騙信的,是周先生住家樓下的門衛(wèi)親自交給他的,據(jù)門衛(wèi)說,當時送信的人是一老外女士,自稱是法院的人,請門衛(wèi)盡快把信件轉到收信人,并且當即掏出筆在信封上注明在三日之內(nèi)上繳罰款。
現(xiàn)在,周先生為了保險起見,已經(jīng)把這封來歷不明的信件轉到律師樓,讓律師幫忙予以核實查證,以免留下沒有必要的后患。(姚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