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報莫爾茲比港消息:兩名曾任當?shù)鼐旄唠A職位的澳洲人指出,駐霍尼亞拉的澳籍警官若依循有完善建制的程序,則所羅門群島首都動亂中的華埠不致被人放火。
據(jù)澳洲星島日報報道,1997年至1999年任所羅門群島警務處長的肖特(FRANK SHORT)說,該國在4月18至19日發(fā)生的動亂使華埠大部份被毀,他感到震驚。動亂起因是里尼(SNYDER RINI)獲選總理。
1995年至2000年任所國助理警務處長的惠特利(MIKE WHEATLEY)說,該國隸屬警方、由澳籍警官領導的分區(qū)援助任務在上述動亂中“嚴重失敗”,因為未有預先派警察到華埠。
所國警務處長卡素斯(SHANE CASTLES)及加強警力指揮官占美森(WILL JAMIESON)(均為澳籍),上月被所國總理指責疏忽職守。
所國總理蘇卡華(MANASSEA SOGAVARE)有意成立調(diào)查委員會,調(diào)查動亂原因及警方對付動亂的方法。
卡素斯及占美森說,警方事前沒有會發(fā)生動亂的情報,而警方將要對付遍布全城的個別、大群暴徒。現(xiàn)有證據(jù)顯示那次動亂是有策劃的。
肖特說,有高度政治圖謀的動亂常會引致“貧民”搶掠華埠。但這次華埠沒有獲得應有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