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6月,馬來亞(即今天的馬來西亞)英國殖民當局以共產(chǎn)黨嫌疑為由頒布了所謂“緊急法令”,在東南亞掀起了一股迫害當?shù)厝A僑的逆流,有成千上萬的華僑被捕、被逐。到1953年止,共有3000多名華僑遇難,2萬多名華僑被捕、被逐。
當時有大批難僑回到中國,安置他們的生
活問題成為中央政府僑務工作最急迫任務。
為了安置自1950年以來由英屬馬來亞、暹羅(泰國)、緬甸、越南等國返國的約5萬名難僑、歸僑。中央及各級政府有求必應。要錢給錢,要土地給土地。
1951年1月,何香凝在全國人大二屆一次全體會議上,提出發(fā)動歸僑、僑眷研究種植經(jīng)濟作物和進行副業(yè)生產(chǎn)的建議。
為了妥善解決歸僑的生活困難,中共決定“歡迎歸國僑胞去開辟農(nóng)場,從事生產(chǎn)建設”。從1952年起,廣東、福建、廣西、云南等省,紛紛建立華僑農(nóng)場。
在1953年11月初召開的全國僑務擴大會議上,廖承志在工作報告中指出:“在歸僑和難僑的安置、救濟工作中,貫徹積極的生產(chǎn)自救方針,摒除單純救濟的觀點”,他要求各級僑務部門應根據(jù)實際的可能條件,把“組織歸僑、難僑生產(chǎn),共同克服困難”作為“今后僑務機構的重要任務之一”。
1960年7月,何香凝喜聞福建省永春縣北硿華僑茶果場生產(chǎn)發(fā)展,新近又安排了2000多印尼歸僑,便作畫一幅并熱情賦詩:“一張拙畫慰勞君,勉勵歸僑愛國心;萬劫千辛故里,功勞建設勇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