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北京市(留學人員)工作寄住證?
一、辦理《北京市(留學人員)工作寄住證》條件 中國公派或自費留學人員中來京短期創(chuàng)業(yè)、來京工作、已有國外長期(永久)居留權或已加入外國籍的具有學士(含學士)以上學位或具有高級職稱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二、辦理《北京市(留學人員)工作寄住證》程序 符合條件的留學人員攜帶規(guī)定材料到北京市留學人員服務中心申辦《北京市(留學人員)工作寄住證》; 北京市留學人員服務中心予以審核,經北京市人事局審批同意后頒發(fā)本人。 三、辦理《北京市(留學人員)工作寄住證》所需材料 填寫《北京市(留學人員)工作寄住證申請表》; 中國護照、國外長期(永久)居留證明及復印件兩份,或外國護照及復印件兩份,或身份證與中國駐外國使(領)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及復印件兩份; 國外學歷或學位證書及復印件兩份,或國內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與國外進修證明及復印件兩份; 用人單位證明或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及復印件兩份; 近期二寸照片三張。 四、《北京市(留學人員)工作寄住證》的用途 持中國護照的已取得北京市常住戶籍的留學人員,憑《北京市(留學人員)工作寄住證》,可享受評定職稱、創(chuàng)辦企業(yè)等優(yōu)惠政策; 持中國護照的未取得北京市常住戶籍的留學人員,憑《北京市(留學人員)工作寄住證》,可不辦理戶口《暫住證》,在購房、子女入托入學等方面享受北京市市民待遇及有關評定職稱、創(chuàng)辦企業(yè)等優(yōu)惠政策; 已入外國籍的留學人員,憑《北京市(留學人員)工作寄住證》,可享受申辦二年有效的《外國人居留證》、一年多次出入境簽證、創(chuàng)辦外資或合資(合作)企業(yè)等優(yōu)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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