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美國警察對簿公堂
在美國駕車的人幾乎沒有人沒有吃過警察的罰單,稍有違規(guī)就要受罰。但每張罰單背面都清清楚楚寫著:若你認為本罰單處罰不當,你可以在一個月內(nèi)到指定的法庭申訴。 我就經(jīng)歷過這樣一件事。我的汽車停在我住宅附近馬路上,一天,該處貼出一張通告,謂:“該路將從明日(星期四)上午8時起施工進行路面維修,車輛一律不得停放!笨蓻]等到第二天,就在通告貼出的當天下午,警察就在我車前玻璃雨刷上夾了一張50元的罰單,罪名是違章停車。這是明擺著的不講理,我非常惱火,決心與警察法庭上見。 我用有日期的相機,將通告以及貼上罰單的我的汽車拍成照片,隨后帶著罰單來到法庭。 法官是個老太太,我站在她面前,只說了一句話:通告上說星期四上午8時起不得泊車,否則將受罰,可警方在星期三也就是通告貼出的當天下午就給我開罰單:請看。老太太看了罰單和照片,也只說一句:胡鬧!你別睬他。說著法錘一敲:當!前后5分鐘也不到,我贏了。▉碓/《東方劍》,作者/張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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