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平富(1960-),僑眷,山東泰安人。1980年1月在泰安地區(qū)公路段(現(xiàn)市公路局)參加工作,先后參加過多項重點工程建設(shè),1994年11月由市公路局工程一處調(diào)到公路局104國道洪溝收費站從事收費工作。重視學習,認真學習黨的方針政策和鄧小平理論,自覺改造世界觀,用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來指導自己的工作。在收費工作中顧全大局,團結(jié)同志,注重協(xié)調(diào)同事關(guān)系,工作態(tài)度嚴肅認真,講求工作方法,虛心求教,勇于實踐,不斷提高自己的服務水平,為收費站兩個文明建設(shè)灑下了辛勤的汗水。收費站是一個典型的“窗口”單位,收費員面對的是南來北往的車輛。有的司乘人員對收費工作不理解,不合作,甚至出口傷人,無理取鬧,收費難度大。對此,其積極宣傳收費政策,堅持耐心說服教育,解釋收費的意義,使司乘人員由被動交費變?yōu)橹鲃咏毁M。對于個別想鬧崗逃費的車輛,其同時既堅持原則,又做到文明禮貌,該交費的車一輛也不放過。不論刮風下雨,天天如此,年年如此。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從事收費工作以來,其共制止逃費車輛1000余車次,為國家避免通行費流失近2萬元。為此,其不知敬過多少個禮,磨過多少回嘴皮,有時還要付出更大的代價。1995年9月20日,一輛大客車企圖逃費,其站車前,邊敬禮邊示意司機停車,司機卻一加油門沖了過去,其被撞傷住進了醫(yī)院。其躺在病床上想的更多的不是自己傷勢,而是工作,僅過了一周,其就又走上了收費崗位,依然無怨無悔地堅持文明服務,依法收費。在做好收費工作的同時,不忘身在崗位,服務社會,多次幫助過往司乘人員排憂解難。例如:1997年3月的一天,一輛濟南的客車交費時,發(fā)動機部位突然起火,司機一時不知所措,其發(fā)現(xiàn)火情,提起滅火器,沖上去,在其他同志的協(xié)助下,迅速把火撲滅,為車主避免了更大損失,使車上20幾名乘客避免了一場災難。幾天后,車主送來一面寫有“奮勇滅火,無私相助”字樣的錦旗,并找到其當面致謝。車主說:“以前對收費員依法收費不理解,多次闖崗逃費,危急時刻,是收費員挺身而出,方才化險為夷,今后我一定做照章交費的表率!毕襁@樣的事,其還做了很多。其以文明的言行和熱情的服務贏得了過往司乘人員對收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受到了站領(lǐng)導和同事的一致好評,為公路事業(yè)的發(fā)展,做出了一定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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