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擬設立華僑權益保障協(xié)調工作機制
中新社福州7月26日電 (龍敏)福建正推動立法保護華僑權益。26日,福建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在福州舉行,對《福建省華僑權益保護條例(草案修改稿)》進行審議。
該草案修改稿明確提出,通過立法關注和解決華僑普遍關注的政治權益、出入境權益及身份認定、投資權益、捐贈權益、華僑文化保護、回國創(chuàng)業(yè)等方面問題。
福建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委員朱清表示,該條例的制定將進一步加強華僑權益保護,凝聚僑心僑力,涵養(yǎng)僑務資源,提升福建省僑務工作法治化水平。
近年來,海內外僑情發(fā)生了深刻變化,越來越多的僑胞來僑鄉(xiāng)福建工作、學習和生活,但由于有關華僑權益保護立法不夠系統(tǒng),部分規(guī)定滯后,僑界加強立法保護其合法權益的呼聲日益高漲。
梳理該草案修改稿,設立華僑權益保障協(xié)調工作機制尤為引人注目。
該草案修改稿提出,省、設區(qū)的市和僑務重要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應當建立華僑權益保障協(xié)調工作機制,協(xié)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朱清解釋道,此前的審議中,有的委員和僑臺工委提出,華僑權益的保護,涉及政府及多個部門和單位,為有效協(xié)調處理有關重大問題,有必要設立華僑權益保障工作機制。
該草案修改稿還明確,地方各級歸國華僑聯(lián)合會應當反映華僑的意見和要求,為華僑提供政策咨詢和法律服務,維護華僑的合法權益。
為促進涉僑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及華文教育,該草案修改稿新提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具有重要紀念意義、教育意義以及歷史價值的重要史跡、實物、代表性建筑、手稿、文獻資料等華僑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利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華文教育基地建設,加大海外華文學校的支持力度。鼓勵有條件的學校和個人參與海外華文教育?!保ㄍ辏?div class="gqw05pwlrmj" id="function_code_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