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5年廣東惠州60歲以上歸僑每月可領百元補貼
本報訊 (記者楊劍輝 通訊員葉永青)為做好對2017年9月即將施行期滿的 《惠州市老年歸僑生活補貼資金管理辦法》的修訂工作,市外事僑務局結合實際,組織擬訂了 《惠州市60周歲以上歸僑生活補貼資金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該征求意見稿4月13日在(惠州)市政府網(wǎng)站予以公告。
征求意見稿提出,從今年9月1日起,未來5年,全市所有年滿60周歲以上(含60歲)的本市戶籍或離退休關系在本市的歸僑每人每月可領取100元的生活補貼。生活補貼資金由市財政和縣(區(qū))財政各負擔一半。其中市直單位符合條件的歸僑的生活補貼資金全部由市財政負擔。以上所需生活補貼資金分別列入市、縣(區(qū))財政年度預算。
征求意見稿提出,對60周歲以上歸僑實施生活補貼應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市僑務、財政等部門應根據(jù)本市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情況,適時提出歸僑生活補貼標準調整意見,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歸僑去世、沒有本市離退休關系的歸僑在戶籍遷離本市或加入外國國籍后,不再享受生活補貼政策待遇。各縣(區(qū))僑務部門、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居)委會每年定期對領取生活補貼的歸僑的生存、遷移及國籍情況進行調查認證。拒不配合參加調查認證或調查認證不合格的,從當月起暫停其生活補貼發(fā)放,待調查認證合格后及時續(xù)發(fā)。
據(jù)市外事僑務局負責人介紹,全市符合領取生活補貼條件的老年歸僑約3000人,分布在全市7個縣(區(qū)),其中博羅縣的楊僑鎮(zhèn)和仲愷高新區(qū)的潼僑鎮(zhèn)為集中安置點。領取老年歸僑生活補貼與我市的老年人政府津貼不沖突,如果符合條件,兩份補貼都可以領取。
據(jù)了解,修訂后的《惠州市60周歲以上歸僑生活補貼資金管理辦法》將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