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加拿大使館將受理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相關申請
中國僑網(wǎng)1月28日電 據(jù)中國駐加拿大大使館網(wǎng)站消息,2021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以下簡稱高水平項目)、藝術類人才培養(yǎng)特別項目(以下簡稱藝術類項目)、國際組織實習項目和部分國外合作項目等將繼續(xù)面向在加拿大留學人員進行選拔。各項目選派辦法已在國家留學網(wǎng)“出國留學”有關項目專欄(www.csc.edu.cn/chuguo)公布?,F(xiàn)將使館受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圍
中國駐加拿大使館教育處負責在駐加拿大使館領區(qū)(渥太華首都地區(qū)、薩斯喀徹溫省、紐芬蘭和拉布拉多省、新斯科舍省、愛德華王子島省和努那武特地區(qū))高校學習的自費和國家公派中國籍留學人員的申請、審核和推薦工作。
二、有關項目
(一)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藝術類人才培養(yǎng)特別項目
1. 選拔范圍
高水平項目或藝術類項目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國家公派或自費留學應屆碩士畢業(yè)生、在國外獲得碩士學位離校不超過一年的人員(不包括畢業(yè)離校已回國人員)、自費留學攻讀博士學位第一年的學生;
藝術類項目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自費留學攻讀碩士學位第一年(學制為一年的碩士研究生除外)的學生。
攻讀博士學位第一年的學生應繼續(xù)在本校攻讀博士學位(因導師工作變動學生隨之轉學的情況除外),申請時須出具就讀院校注冊證明、現(xiàn)任指導教師同意函。
國內學校在籍學生在國外交流期間,如希申報上述項目,應由國內學校推薦,不通過使館申報。
2. 時間安排
2021年3月10日0時-31日24時(北京時間),申請人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進行網(wǎng)上報名并提交申請材料。
4月-5月,專家評審。
5月底,公布錄取結果并發(fā)放錄取材料。其中高水平項目中外合作獎學金的錄取結果需與外方確認后陸續(xù)公布,時間略晚于該項目所在單位或個人合作渠道的錄取時間。
3. 注意事項
高水平項目和藝術類項目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均不再資助學費(允許外方收取少量注冊費等費用),此部分人員申請時應已獲得外方全額學費資助或免除全部學費。藝術類項目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可申請學費資助。
高水平項目、藝術類項目申請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的,以下申請不予受理:申請人為本科在讀的;申請人為碩士在讀,但不屬于應屆碩士的;申請人碩士畢業(yè)已經(jīng)離?;貒?;申請人已進入博士二年級及以上階段的;外方未免除學費或未提供全額學費資助的。
藝術類項目申請攻讀碩士學位的,以下申請不予受理:申請人為本科在讀的;申請人已進入碩士二年級及以上階段的;申請人雖為碩士一年級,但學制僅一年的。
(二)國際組織實習項目
該項目分為兩個渠道:單位或個人自行聯(lián)系渠道,國家留學基金委與國際組織合作渠道。
1. 選拔范圍
單位或個人自行聯(lián)系渠道面向國外本科及以上在校生或學士及以上學位獲得者選拔。申請時須已獲得國際組織實習崗位正式錄取通知,且剩余實習期限不少于3個月。
國家留學基金委與國際組織合作渠道面向國外應屆碩士、博士畢業(yè)生(含畢業(yè)一年內學生)選拔。申請人無需提前獲得國際組織實習錄用函,但應根據(jù)公布的崗位需求明確1個意向崗位。
2. 時間安排
單位或個人自行聯(lián)系渠道,申請人可隨時登陸國家公派留學信息管理平臺網(wǎng)上報名,同時向使館發(fā)送郵件進行申報說明。
國家留學基金委與有關國際組織合作渠道,申報受理時間以屆時公布的選派辦法為準,不再單獨發(fā)放遴選辦法。請隨時關注國家留學基金委發(fā)布的有關信息。
(三)國外合作項目
請登錄國家留學網(wǎng)“出國留學-項目檢索”專欄查詢詳細信息(https://bg.csc.edu.cn)。
三、選拔辦法及工作安排
對在外留學人員,采取“個人申請、駐外使(領)館審核推薦、國內專家評審、擇優(yōu)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
疫情期間為減少外出,不再要求郵寄紙質材料。請在系統(tǒng)平臺內提交所有電子材料,確保信息準確、完整和真實,不真實、不符合要求的申請將不予受理。
因疫情原因滯留在國內的國外高校或科研機構正式注冊的全日制留學人員,視同正在國外留學的人員。
錄取結果將通過國家留學網(wǎng)和信息平臺公布,申請人可登陸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查詢錄取結果,下載打印錄取文件。
咨詢電話:1-613-7833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