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子網(wǎng)上冒充公司經(jīng)理 十多名女華僑被騙40余萬
只有20歲,初中文化的毛頭小子,竟在網(wǎng)上冒充事業(yè)有成的公司經(jīng)理,讓未曾謀面的十多名女華僑紛紛投資購買其“內部股票”,她們到頭來才發(fā)現(xiàn)這是一場感情和金錢的騙局。被判刑的黃某向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但于近日主動撤訴,接受9年2個月的有期徒刑。
下套
異國戀收獲芳心
誘騙購買內部股
黃某從漳平到廈門打工,“主業(yè)”就是每天和同伙在出租房內上網(wǎng)聊QQ。黃某專找海外女性華人聊天,自稱是香港和記黃埔有限公司經(jīng)理或者是香港新鴻基金融集團白領。
2013年6月,定居在日本的小香(化名)在網(wǎng)上與黃某結識,黃某一開始就表現(xiàn)出不凡的談吐,讓小香覺得他有學識、有事業(yè)。遠隔千里,兩人難以見面,但小香卻動心了,甚至想和黃某談一場異國戀。
“鋪墊”了兩個月,黃某告訴小香,他所在的公司發(fā)行股票,可以用較低的價格幫她買到內部股票,能有高額回報。為了取得小香的信任,黃某發(fā)送了電子版股票認購合同。小香信以為真,往黃某提供的銀行賬戶上先后轉款4.8萬元港元。但之后,黃某從QQ上徹底消失,小香這才意識到被騙了。
被捕
不足一年騙40多萬
出租屋內被抓獲
被騙的不止小香一人,黃某和同伙購買了多張以他人身份辦理的銀行卡,同時還雇人專門到柜員機領取詐騙款。經(jīng)湖里區(qū)法院審理查明,黃某以及同伙自2013年5月至2014年1月,共成功騙取了10多名女性40多萬元。2014年1月16日,黃某在出租屋內被警方抓獲。目前,其同伙已另案處理。
湖里區(qū)法院認為,黃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伙同他人虛構事實,騙取他人共計447351.18元人民幣,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且系共同犯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2個月,并處罰金15萬元。
相關案例
先“戀愛”后詐騙
專瞄臺灣大齡女
24歲的張某開詐騙公司,瞄準臺灣大齡女性。在他的指揮下,員工和女子網(wǎng)上戀愛,引誘女子賭馬,聲稱中了千萬大獎,但領獎需要交稅費。今年6月張某被檢察院批準逮捕。
2012年初,阿雯在交友網(wǎng)站認識一名叫王峰的男子。王峰自稱是香港人,在賽馬會工作,還把相關證件拍照發(fā)給她看。阿雯看到證件上帥氣的王峰,心生好感,雙方墜入網(wǎng)戀。
王峰告訴阿雯,香港賽馬會設置一些“暗子”讓臺灣彩民中大獎。雯女士出于對王峰的信任,填寫了一張《投資申請書》。幾天后,雯女士就接到了一位“周處長”的電話,說申請已經(jīng)批準了,投資款至少要8萬元新臺幣。雯女士把錢打入“周處長”提供的一個臺灣賬號,幾天后被告知已中獎,獎金是3700萬元新臺幣。
“周處長”說,香港金融銀行要收取獲利的1%作為手續(xù)費,接著又要“博彩稅”、“香港政府所得稅”等共計140多萬元新臺幣,并承諾阿雯成為香港賽馬會的“股東”。阿雯匯了錢才覺得不對勁,還沒等問個究竟,“周處長”和王峰已銷聲匿跡。
2012年至2013年間,臺灣警方接到多起此類報警,報警人均是居住在臺灣的大齡小姐、離異的中年女士。市公安局思明分局收到相關線索后一舉搗毀該詐騙公司,抓獲涉案人員9人,繳獲了200萬元人民幣的涉案贓款。(彭菲 湖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