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通”頭號嫌犯楊秀珠在美出庭 候?qū)彵a寵C會小

圖為美國新澤西州卡爾尼,哈德遜縣懲教中心景象。 圖片來源:CFP視覺中國
中國僑網(wǎng)6月10日電 綜合美國華文媒體報道,中國“紅色通緝令”頭號逃犯、巨貪楊秀珠9日在紐約曼哈頓聯(lián)邦移民法庭出庭。美國《世界日報》稱,她神情凝重。庭訊過程完全不對外公開。她的代表律師柯自明(Vlad Kuzmin)步出法庭時則表情嚴肅、不發(fā)一語,面對記者追問只丟下一句“沒有評論”便快步離去。
據(jù)悉,下次出庭聽證日為9月28日。
美國《僑報》報道,移民律師劉汝華表示,按照法律程序,移民法庭先會舉行一次“大庭”,法官詢問當事人為什么不想被遣送回國,通常法官會給予兩三個月時間,讓當事人遞交申請,然后再舉行“小庭”,即個人聽證。
法官聽證后會做出以下幾種可能的決定:認可申請人提出的不被遣返的理由,申請人可以獲得A5卡留在美國并申請綠卡;或法官決定暫停執(zhí)行遣送令,申請人可以獲得A10卡,有工作許可,但不能申請綠卡;或當事人將進入遣返程序,但也可以在30天內(nèi)上訴。進入上訴程序后,案件由弗吉尼亞移民上訴委員會受理,當事人不必出庭。
整個程序走下來,由于不斷延庭,可能拖兩三年時間。據(jù)了解,一個曾經(jīng)也關押在新澤西哈德遜拘押所的華人,兩年半以后才被送上飛機遣返回國。
劉汝華表示,在候?qū)徠陂g當事人可以申請保釋,保釋的前提必須是不會逃跑、生病、不會對社會造成危害。鑒于楊秀珠多次逃跑、受國際刑警通緝,保釋的機會極小。
美國《世界日報》指出,楊秀珠自今年初入境時被捕后,一直被關押在新州哈德遜郡懲教中心,負責審理她的案件的是聯(lián)邦移民法官穆里根(Thomas Mulligan)。
移民法界人士表示,通常非法入境者初次庭訊時會表達是否尋求其他美國政府提供的法律途徑,免于被遣返出境。楊秀珠目前應已認罪。
美國移民及海關執(zhí)法局發(fā)言人(USICE)紐約辦公室發(fā)言人馬蒂內(nèi)斯(Lou Martinez)9日表示并不清楚開庭結(jié)果。在接受電訪時,他稱法官仍在審批楊秀珠案,只有獲得隱私豁免權者才能得知有關該案消息,而這一豁免權只有當事人及其律師能授予他人,移民及海關執(zhí)法局不會主動公開案情進展及結(jié)果。
柯自明律師事務所的華裔陳姓經(jīng)理也說,目前楊秀珠案正提出“法律緩解”(Relief)申請,涉及申請人的隱私。除非當事人愿意,否則律師不可能公開任何案情進展。他拒絕回應楊秀珠案是否還有聽證會。不過,據(jù)悉,楊秀珠在美國落網(wǎng)后,已數(shù)次在移民法院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