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中國不是夢:中國推“永居”新政利好外籍華人
中國僑網2月20日電 據法國《歐洲時報》報道,中共中央辦公廳、中國國務院辦公廳18日印發(fā)的《關于加強外國人永久居留服務管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規(guī)定,永久居留外國人在購房、辦理金融業(yè)務、申領駕照、子女入學、交通出行、住宿登記等方面依法享受中國公民同等待遇。分析稱,《意見》對于進一步便利外國人申請永久居留,深化對外開放,促進經濟社會發(fā)展將起到重要作用。
待遇更優(yōu)
持證人在華居留期限不受限制
中國18日公布《關于加強外國人永久居留服務管理的意見》,主要內容如下:
綜合中新社、新華社18日報道,《意見》明確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功能作用。永久居留證是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的身份證件,可以單獨使用。外國人可持證在中國境內辦理金融、教育、醫(yī)療、交通、通信、就業(yè)和社會保險、財產登記、訴訟等事務。持證人在中國居留期限不受限制,可以憑本人護照和永久居留證出境入境。
完善工作生活相關待遇。永久居留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工作免辦外國人工作許可,可按規(guī)定參加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和職業(yè)資格考試;在購房、辦理金融業(yè)務、申領駕照、子女入學、交通出行、住宿登記等方面依法享受中國公民同等待遇;在中國境內工作的,依法參加相應社會保險,繳存和使用公積金;在中國境內居住但未工作,且符合統(tǒng)籌地區(qū)規(guī)定的,可參照國內城鄉(xiāng)居民參加居住地城鎮(zhèn)居民基本醫(yī)療保險和城鄉(xiāng)居民基本養(yǎng)老保險,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在海關通關時,攜帶的自用物品按照海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
落實資格待遇。有關部門應當明確本部門職責范圍內永久居留外國人享有國民待遇的事項范圍,并對外公布。推動外國人永久居留資格待遇規(guī)定入法,強化其法律效力。各地區(qū)各有關部門應當將永久居留外國人資格待遇納入政策范圍,制定相應配套措施并加強實施監(jiān)督,推動政策落地。
擴大團聚人員永居類型和年限
《意見》指出,積極回應家庭團聚人員永久居留的合理需求。擴大家庭團聚人員申請永久居留類型,放寬居留年限要求,對長期在華居住、曾具中國國籍的人員提供申請永久居留的渠道。根據經濟社會發(fā)展容納能力,研究引入定額審批制度,實現人員數量合理調配。
中國公安部有關負責人18日指出,現有政策中,申請永久居留的家庭團聚人員包括夫妻團聚、親子團聚以及在國外無依無靠的60歲以上老年人投靠直系親屬等三類對象?!兑庖姟贩e極回應外籍華人的呼聲,提出擴大家庭團聚人員申請永久居留類型,降低居留年限要求,從而擴大家庭團聚永久居留的覆蓋范圍。同時,《意見》還對外籍華人申請永久居留予以政策傾斜,要求對于那些長期在華居住、曾具有中國國籍的人員,提供了申請永久居留的渠道。通過這些改革措施,有助于涵養(yǎng)僑務資源,增強國家吸引力,增進社會和諧。
加強日常服務管理促社會融入
對取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來說,社會融入是指對定居國精神層級的融合和接納,重點是語言和國情的融入,中國在促進永久居留外國人充分融入社會方面仍存在較大差距。
《意見》指出,將從四個方面促進外國人融入社會:
促進社會融入。地方各級政府應當將永久居留外國人納入常住人口服務管理體系,建立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永久居留外國人融入服務模式,根據實際情況提供語言培訓、就業(yè)服務、法律服務等社會融入服務,幫助永久居留外國人更快更好融入中國社會。
加強社會服務。引導和規(guī)范外國人所在單位、社會中介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依法為外國人申請永久居留和在華工作、生活提供社會服務。依托外國人才公共服務體系,設立服務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務,協(xié)調做好政府引進人才認定、待遇落實等工作。
完善日常管理。結合信用體系建設,加強對永久居留外國人在華工作、學習、納稅、參加社會保險等情況的管理,引導永久居留外國人遵守中國法律、尊重社會風俗。
健全退出機制。完善取消永久居留資格的情形和程序,對危害中國國家安全和利益、被處驅逐出境、弄虛作假騙取永久居留資格、在中國境內居留未達到規(guī)定時限,以及被人才引進部門終止引進等不適宜在中國境內永久居留的外國人,應當依法取消其永久居留資格,并在規(guī)定期限內限制其再次申請永久居留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