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華裔撞死流浪漢被判過失殺人 或面臨15年監(jiān)禁
中國僑網(wǎng)7月8日電 據(jù)美國《僑報》報道,駕駛寶馬在紐約華埠附近飆車,撞死一名流浪漢的華人青年林丹尼(Danny Lin),被陪審團裁定二級過失殺人罪(Manslaughter)成立,面臨最高15年有期徒刑。法官將于9月27日對他進行量刑宣判。
很多車禍撞死人屬于交通事故,司機不會被刑事起訴,但檢方認為林丹尼以限速兩倍的速度在繁忙的紐約街道飆車,其行為屬于“魯莽駕駛”(Reckless Driving),他應預料到會有風險,卻置之不顧。因此,檢方以二級過失殺人起訴。
庭審結束后,法官允許陪審團考慮較輕的刑事疏忽殺人,如果陪審團認為過失殺人不成立的話。陪審團用了不到一天時間,便達成一致裁決,認為林丹尼的行為是魯莽駕駛,構成二級過失殺人罪。
車禍發(fā)生在2014年11月24日晚上約7點,包厘街靠近Rivington街處。當時天色已暗下來,57歲的受害人佩利(Robert Perry)從包厘街救濟會的門前闖紅燈橫過馬路,被24歲的林丹尼駕駛的2011年BMW 335xi撞飛起來,送去醫(yī)院不到一小時便宣告不治身亡。
林丹尼的辯護律師稱這是一起意外車禍事故,主要原因是流浪漢闖紅燈橫過馬路,死者要為車禍負主要責任。但顯然陪審團并不認同。(林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