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客工在新加坡遇車禍索賠百萬 高額索賠遭駁回
中國僑網(wǎng)7月12日電 據(jù)新加坡《聯(lián)合早報》報道,中國客工遇車禍傷及腦部,三年多前在醫(yī)院和療養(yǎng)院住了八個月,公司墊出八萬余元醫(yī)藥費,保險公司去年也預付三萬元賠償。
來自江蘇省的孫某(29歲)稱車禍后,認知能力從“低于一般水平”下降到“極低”,記憶力變差,也常頭疼、暈眩等,要索討116萬元,這包括50萬元未來收入損失(以27年計算)、10萬元失去賺錢能力,以及其他醫(yī)藥費等賠償。
他在新加坡高庭打了七天官司,高庭法官朱漢德日前發(fā)表判決,指其索賠額不合理,評定他不可靠,無法證明傷勢讓他無法繼續(xù)工作。
法官徹底駁回上述最大筆的60萬元索款,裁定他只得93169元。扣除了預得的三萬元,起訴人最終僅得六萬多余款。這筆余款不足以償還公司,更勿論律師費和堂費。
法官說:“我希望盡量寬厚對待傷者,但這樣的仁慈不應損害到答辯人(的利益)?!彼蔡嵝衙袷掳傅乃鲀斎藨搶嶋H點,“不單單是對官司的勝算,還包括他們想得到的賠額?!?/p>
針對起訴人是否要上訴,訴方律師塔爾吉星告訴記者,他尚未獲得起訴人的進一步指示。
起訴人是倉儲管理員和送貨員,月薪1200元。2012年12月5日,當年26歲的起訴人騎腳踏車在兀蘭10道過路時,遭羅厘司機張寶順撞倒,傷及腦、肺、骨盆、腹部等多處。因腦積血,他須緊急開腦進行去骨瓣減壓術(decompressive craniectomy)。其右頭顱后來有嚴重缺陷,須動修復手術。
他申述車禍后心理受創(chuàng)傷,恐懼騎腳踏車和過馬路,日后患癲癇和失智癥的概率也提高了。
2014年2月,他回鄉(xiāng)幫家人看守雜貨店。同年11月,高庭裁定他應承擔一半的賠償責任,日前才算出賠額。(傅麗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