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欣然案首名定罪嫌犯明年宣判 辯方欲申請減刑

中國僑網11月30日電 據美國《僑報》報道,當地時間28日,南加州大學(USC)中國學生紀欣然命案首名被告谷艾瑞羅(Alejandra Guerrero)在洛杉磯刑事法庭(Clara Shortridge Foltz Criminal Court)出庭,辯方聲稱需要更多時間提交證據文件以便公正量刑宣判,最終法官羅梅力(George G. Lomeli)將確定宣判日期的時間推到1月20日。
紀欣然命案首名被告谷艾瑞羅在10月13日被陪審團一致裁定包括一級謀殺罪、搶劫罪、蓄意搶劫罪和以致命武器攻擊罪的四項罪名成立,并將面臨最低刑期25年至終身監(jiān)禁的牢刑。事隔1個多月,已被定罪、身穿藍色囚衣的谷艾瑞羅再次出庭,然而她的最終宣判卻無法在今年年底內完成。
盡管谷艾瑞羅以成年人身份被審判,但她參與紀欣然命案時屬為未成年,因此她的辯護律師在28日上午的法庭上稱涉及未成年人的案需要更為謹慎才能確保司法公正,所以他希望在明年1月20日定宣判時間,以便有足夠時間進行調查和提交新證據。
紀欣然命案的檢察官麥肯尼(John McKinney)本人并沒出現(xiàn),而是由其團隊提出希望在12月15日前進行宣判的提議。這顯然是對辯方會采取拖延戰(zhàn)術早有預料。
最終,羅梅力法官綜合案件被告年齡的特殊性和年底節(jié)假日導致的時間緊張等等的因素,宣布將在1月20對案件狀態(tài)進行審查,并且在那之后的2周內進行最終宣判。羅梅力法官還表達了對案件其它被告審判的關注,并希望能在明年初展開審理。
庭后,紀欣然父母的代理律師蔡玟慧表示,雖然目前不知道辯方將要提交什么樣的證據文件,可以預計的是他們會盡量打同情牌,但無論是什么程度的同情對受害者和其父母都是一種傷害。
華裔社區(qū)一直通過各種方式表達出對紀欣然案的支持,蔡律師稱有超過1500為民眾簽名請愿或者寫請愿書要求被告能獲得最高刑罰,這些資料經過蔡律師和檢方討論后在認為會對宣判有幫助的情況下作為證據于11月14日提交給了法庭。而目前由于宣布判決的時間被延后,所以民眾現(xiàn)在有機會繼續(xù)提交簽名請愿給法庭,詳情可致電蔡玟慧律師事務所辦公室(949) 440-3288。
蔡律師曾表示紀欣然命案的另外3名被告戴爾卡門(Jonathan Del Carmen)、奧丘阿(Alberto Ochoa)和加西亞(Andrew Garcia)根據加州“重罪謀殺罪原則”(Felony Murder Rule),罪責與第一名被告谷艾瑞羅是相等的。然而,每個被告將面臨獨立的審判,因此無法預料接下來的審判是否會因為谷艾瑞羅的定罪而加速審理過程。據蔡律師透露,其它幾名被告的律師已經取得對首名被告整個審理過程的庭審記錄,相信接下來他們會對庭上的狀況更為熟悉并將有備而來。(翁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