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槍殺華裔兒童案過堂 嫌犯拒絕承認六項重罪

中國僑網(wǎng)6月13日電 據(jù)美國《世界日報》報道,美國洛杉磯波莫那市今年初發(fā)生華裔兒童黃民田遭槍擊致死案,被告侯盛昌(Seng Chan Houl,譯音)12日在波莫那高等法院過堂。
被告侯盛昌父親及多名親屬當天到庭旁聽,當侯盛昌到庭時,他向親友觀望。雖然關押多日,但被告氣色卻明顯好于當初首次過堂時,他身穿囚服帶著鐐銬。法官瑟納(Salvatore Sirna)鑒于相關文件尚未齊備,與檢方代表彼恩(Martin Bean)及辯護律師赫維茨(Brian Hurwitz)商議,將下次過堂時間延至7月25日上午。從法官與檢辯雙方在法庭對話,說明被告身體檢查狀況出庭無大礙,尚未確定有精神問題。
據(jù)了解,被告對檢方起訴六項重罪名拒絕認罪,罪名包括一項特殊情況謀殺罪,一項車內(nèi)射擊罪,及四項對人居住房屋射擊罪,檢方代表彼恩表示,被告共有四次對案發(fā)現(xiàn)場住宅射擊,其中兩次有目擊者且有證人,但槍擊致死人命當天并無人目擊,他不愿透露被告射擊動機,只說到時會真相大白。被告因重罪起訴,不予保釋。檢方表示,若六項重罪指控成立,被告可能處終身監(jiān)禁,不得假釋,或處死刑。
被告侯盛昌,出生1981年12月14日,現(xiàn)年35歲,是泰國移民,目前是波莫那居民。于2017年2月20日當八歲華裔兒童黃民田隨養(yǎng)父母到友人家作客時,被告駕車從窗外向內(nèi)射擊,當場擊中黃民田頭部致死。被告共有四次駕車射擊該住宅,先前在1月末,還有槍擊華裔兒童致死案后的3月初及3月末,目前槍擊動機不明,三次槍擊,因為住宅內(nèi)無人,所幸沒有造成傷亡。
遭槍擊住宅屋主是一對白人教育工作者,平時沒有不良行為,對人友善,警方說夫婦二人與幫派也毫無瓜葛。侯盛昌于3月26日遭警方拘捕,警方從車上發(fā)現(xiàn)槍支與射殺華裔兒童子彈彈道測試,證明屬于同一槍支。警方根據(jù)掌握情況,稱侯盛昌先前并無嚴重犯罪紀錄,也無確切證據(jù)與幫派有密切聯(lián)系。(啟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