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華人餐廳老板欠薪數(shù)十萬 被判監(jiān)禁90天及罰款
中國僑網(wǎng)8月3日電 據(jù)《加拿大商報》報道,原“富都名宴”酒家負責人潘鈺儀(音譯,YukYee Ellen Pun)再被判監(jiān)90天,涉及她拒絕法庭命令,未償還早前拖欠員工逾67萬元(加元,以下皆為加元)薪資與其他欠款。潘鈺儀及“富都名宴”在內(nèi)的12家公司,也為了這個緣故,被安省治安法官沃克罰款90萬元。
這是歷來同類最大宗案件之一,潘鈺儀與她控制的多間公司觸犯安省就業(yè)法規(guī),超過60名雇員被拖欠逾676000元,包括薪酬、加班及其他法定福利。安省勞工廳2015年6月下令,要求她支付他們逾457000元。
但有人拒絕全額付清,促使沃克法官7月31日在安省新市(Newmarket)裁定,她與旗下公司觸犯《安省就業(yè)標準法》罪名成立,入獄90天,之前潘鈺儀和其公司已全承認有關(guān)檢控。
多倫多東南亞法律援助中心律師吳瑤瑤(音譯,Avvy Go)指出,這次裁決的懲罰非同小可尋常。
吳瑤瑤在聲明中說:“這是其中一個少見個案,公司負責人違反《就業(yè)標準法》而被判刑坐監(jiān)。這般量刑,充分顯示潘鈺儀及旗下多間公司違法的嚴重性?!?/p>
勞工廳表示,申訴人包括行政職員、食堂服務(wù)員和清潔工人。其中很多人不懂說英語,需要譯員及法律援助中心替他們提出投訴。
多倫多CTV新聞報道,勞工廳2013年6月至2014年4月期間,接獲68宗投訴,指控12家被告公司欠薪,目前沒有任何一家還在營業(yè)。每宗投訴個案涉及有人拖欠工資,從數(shù)百元至最多4.5萬元,勞工廳說那是2013年5月至2014年2月之間的薪酬。
盡管欠薪總額超過67.6萬元,勞工廳下令回水不能逾越45.7萬元,另加行政費。不過,潘鈺儀在案件過堂及量刑之前,亦即2017年10月到2018年3月之間僅支付了104800元。
吳瑤瑤說:“它發(fā)出強烈信息給其他雇主,他們必須尊重法律保障的員工權(quán)利?!?/p>
涉案餐館2013年歇業(yè),前雇員不但突然失業(yè),還拿不到數(shù)周甚至幾個月工資,更不用說是離職金??傆?8人提出申訴個案,勞工廳調(diào)查一年之后,才發(fā)出首個命令。
潘案罰款12家公司主要從事從事食品服務(wù)業(yè),后已全部停業(yè)。
安省勞工廳說,潘鈺儀7月31日在新市的省法庭認罪,沃克法官裁定她的公司每家各罰款7.5萬元,總額90萬元,涉及《就業(yè)標準法》違例。
一眾被告2015年6月5日接到命令,必須償付457443元及10%行政費用,合共503188元,但有人置之不理,后來只支付104800元。
與此同時,加拿大最高法院8月2日拒絕潘鈺儀上訴她的另一宗詐騙罪,她在那宗案件判監(jiān)30個月。安省法庭判定她罪名成立,涉及她慫恿一名醫(yī)生給她620,000元購買土地,但款項最終不知去向,亦從未真正購買土地。
潘鈺儀詐騙案1月26日量刑,法官判她坐監(jiān)30個月,因為早前她償還3萬元給吳姓受害人,她還需償還59萬元。因為潘鈺儀堅持上訴,同日當庭交保獲釋。
但安省上訴法院3月13日裁決,前善美集團潘鈺儀上訴失敗,實時入獄服刑,不能再申請保釋。
上訴法庭3名法官維持原判,駁回潘鈺儀上訴她的詐欺案定罪及量刑。原審法官裁定潘鈺儀5000元以上詐欺罪成,判監(jiān)30個月。
甚至她的辯護律師早前已有表示,假如潘鈺儀在安省上訴庭落敗,她獲加拿大最高法院準予上訴的機會微乎其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