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籍美國需符合“良好道德標準” 酒駕等將影響申請
中國僑網(wǎng)12月13日電 據(jù)美國《世界日報》報道,當?shù)貢r間12月11日,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簡稱USCIS)公布,申請人必須符合司法部長界定的“良好道德標準”(Good Moral Character,簡稱GMC),如果酒后開車(DUI)遭定罪兩次以上,入籍申請將會受到影響。
依據(jù)USCIS目前的規(guī)范,包括賣淫、通奸、一夫多妻、作偽證、走私人口、非法賭博、對于家屬未盡撫養(yǎng)責任、習慣喝到爛醉以及曾經(jīng)坐牢180天等,都認定為不符“良好道德標準”。
2019年10月25日,司法部長在“卡斯特洛-裴瑞茲判決”(Matter of Castillo-Perez)當中裁定,入籍申請人如果有著兩次以上酒駕遭到定罪的紀錄,將被認為不符“良好道德標準”。對于曾有兩次以上酒駕定罪前科的入籍申請人,如果要彌補“良好道德標準”的缺陷,可以提出證據(jù)證明自己雖然曾經(jīng)酒后開車,但在出現(xiàn)這些行為的相同期間,其他方面均奉公守法。
對于酒駕定罪的定義,包括觸犯所有州法、聯(lián)邦法規(guī)的犯行,酒醉開車上路、服用藥物后神智不清開車等行為,都包括在內(nèi)。
同樣在2019年10月25日,司法部長在“托馬斯及湯普森判決”(Matter of Thomas and Thompson)當中則界定了有關外籍人士刑事犯罪的“監(jiān)禁與判刑”定義。根據(jù)最新界定,外籍人士觸犯刑法遭到判刑之后,如果法院后續(xù)做出其他裁士,讓原本裁定的刑期出現(xiàn)更改,在申請入籍的審理程序中,將只會采納與移民有關的部分。
USCIS副局長庫曼斯(Mark Koumans)指出,由于司法部長做出兩項最新裁示,移民局更新了申請入籍時必須符合“良好道德標準”的規(guī)范。
庫曼斯指出,這項新規(guī)范讓移民局的審查人員能夠針對申請人是否酒駕嚴格把關,有助于確保公共安全。
根據(jù)美國移民法律規(guī)定,如果入籍申請人曾經(jīng)觸犯刑法而被定罪、判刑,申請案件可能無法過關,甚至遭驅(qū)逐出境,也可能無法獲得移民福利。舉例來說,申請入籍歸化成為美國公民的外籍人士,就必須證明具有“良好道德標準”,未來將持續(xù)維持同樣的良好行為。
根據(jù)法條文字,一般來說,入籍申請者必須證明申請入籍之前的五年期間均符合“良好道德標準”,提出申請之后一直到宣誓成為美國公民之際,同樣也都繼續(xù)維持“良好道德標準”。就算是比五年期間更早之前的過去犯行,在入籍申請過程中,同樣可能造成負面影響。(顏伶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