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殺妻騙保案”被告獲無期徒刑 受害人父母失望
被告獲無期徒刑,受害人父母失望
揚子晚報訊(記者 陳勇)當?shù)貢r間12月24日上午11時許,備受關(guān)注的“泰國殺妻騙保案”在普吉府法院宣判,揚子晚報記者從被害人小潔父親張仁儉處獲悉,被告張軼凡被判無期徒刑。
該案審理持續(xù)了5個多月,歷經(jīng)3輪9次庭審后,于2019年9月3日晚審理終結(jié),在最后一次庭審中,被告人張軼凡當庭翻供,拒絕認罪。因案情重大證據(jù)文件較多,法官需要更多時間研究,原定于2019年11月8日宣判的日期被推遲至24日。
宣判結(jié)束后,原告代理律師方文川的助理章紅媛告訴揚子晚報記者,上午11點,主審法官宣讀了對該案被告張軼凡的判決,判決被告蓄意殺人死刑,但是張軼凡承認殺害受害人部分獲得了減刑1/3的刑期,最終刑期為無期徒刑。章紅媛介紹,此案中,控辯雙方仍然有上訴的權(quán)利,按照泰國法律,上訴階段將不再開庭,由控辯雙方律師和檢察官進行文字上訴。
從小潔被害到現(xiàn)在,時間已經(jīng)過了一年多,受害人父母終于等到了判決結(jié)果,不過小潔父母對該案的判決結(jié)果表示失望,至于是否會上訴,他們表示“先回家再說”。
案情經(jīng)過
2018年10月29日晚,天津女子小潔在泰國普吉島一酒店內(nèi)遭遇不測。
此前,其丈夫張軼凡在幾個月的時間里,陸續(xù)為妻子購買了十幾份保險,保險金額達兩三千萬,將妻子身亡后的受益人設(shè)為自己,然后帶妻子出去旅游,將其帶至泰國普吉一家別墅酒店殘忍殺害,后偽造現(xiàn)場向岳父母謊稱妻子溺亡。小潔家人赴泰國處理后事發(fā)現(xiàn)疑點,遂向警方報案。后張軼凡承認殺害了妻子。
2018年12月11日,天津警方對張軼凡涉嫌保險詐騙立案偵查。2019年1月24日,泰國檢察院以泰國刑法289條中的蓄意謀殺罪,正式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