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發(fā)布解雇新規(guī):通知后15天內須說明理由
中國僑網12月18日電 據歐洲時報編譯報道,據《憲報》12月17日公布的一道政令,今后雇主在寄出解雇通知書之后就可說明解雇的理由。
據法新社電,這道政令涉及勞動法改革的第三條有關“勞資關系的可預見性與法律的安全性”的法令,該政令也允許職工在15天的期限內要求雇主對解雇通知書上所陳述的解雇理由提供說明。雇主“如果愿意”,可在15天內對這項要求提供說明。
雇主也可以在寄出解雇通知書之后的15天的期限內“主動說明解雇的理由”。
這道政令只對這道政令公布之后的發(fā)生的解雇行為有效。
《憲報》同一天公布的另一道政令涉及勞動法改革的第二條有關“加強勞資談判”的法令,這道政令使得有關行業(yè)與企業(yè)內部談判的勞動法規(guī)更周密調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