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有色金屬集團原董事長李陽通受審 涉案金額超1億

受賄、挪用公款合計超1億 廣西有色金屬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李陽通受審
6月22日上午,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原廣西有色金屬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柳州華錫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廣西華錫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廣西地潤礦業(yè)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李陽通涉嫌受賄、挪用公款罪一案。該案涉案金額10188.102萬元,是梧州法院有史以來審理的涉案金額最大的職務犯罪案件。
公訴機關(guān)指控,2007年至2014年期間,被告人李陽通利用其先后擔任廣西有色金屬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柳州華錫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廣西華錫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廣西地潤礦業(yè)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的職務便利,為廣西某資產(chǎn)管理有限公司、廣西某建設(shè)投資有限公司、覃某某、葛某某、馮某某、李某某等單位或個人在土地收購、項目資金、股權(quán)收購、驗資資金、承攬工程、職務調(diào)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款物共計人民幣5188.102萬元。

2012年3月,被告人李陽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數(shù)額5000萬元,進行營利活動。庭審過程中,公訴機關(guān)通過多媒體等形式向法庭出示了相關(guān)證據(jù),建議法院以受賄罪和挪用公款罪追究李陽通的刑事責任。鑒于案情重大復雜,合議庭宣布休庭,案件待合議庭評議后將擇期宣判。(央視記者 廖汨 劉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