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高考“三僑生”證明開始辦理 9月30日截止
原題:高考“三僑生”證明開始辦理
江門日報訊 (記者/唐達 通訊員/譚蕓馨) 記者從(江門)市外僑局獲悉,報考普通高校入學考試的“三僑生”證明已于8月15日接受辦理。根據新修訂的《關于報考普通高校入學考試的“三僑生”證明辦理規(guī)定》,辦理條件與往年有所不同,辦理截止時間為今年9月30日。
根據《規(guī)定》,“三僑生”申請資格包括:報考普通高校入學考試考生本人為歸僑,或歸僑子女,或華僑在國內的子女;在參加高考前一年的規(guī)定受理申請時間內向本人或父(母)戶籍所在地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外事僑務局)提供有效身份證明材料。材料準備方面,“三僑生”證明辦理一般需要提交的審核材料包括:《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回國定居證、歸僑子女關系證明材料等。已故的歸僑或華僑,申請時須說明死亡的時間和地點,并附死亡證書復印件;歸僑、華僑的收養(yǎng)子女(保持5年以上撫養(yǎng)關系),除按歸僑子女、華僑在國內的子女規(guī)定提交有效的證明材料外,還須提交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yǎng)證明。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根據《規(guī)定》,符合身份的申請人需在2017年為8月15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期間到市外僑局,按要求提交相關資料,逾期將不再受理。《規(guī)定》還提出,高等院校招生考試錄取時,對取得“三僑生”證明的考生,按有關政策規(guī)定在高考總分基礎加分投檔,由各高校擇優(yōu)錄取。如有需要,可致電市外事僑務局(江門市蓬江區(qū)環(huán)市三路32號),咨詢電話是0750—3503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