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報訊:據(jù)美國《星島日報》報道,美國洛杉磯華裔婦人丁明(譯名)以辦理就業(yè)簽證、投資移民及結婚簽證為名,在蒙特利公園和愛爾蒙地等華人聚居地詐騙錢財,8月15日在洛杉磯聯(lián)邦法庭被判處9年牢刑,賠償受害人共79.5萬美元經(jīng)濟損失,及需要繳交1萬元政府罰款。 聯(lián)邦檢察官辦公室表示,保守估計共有500多名受害者遭到詐騙,其中大部分受害者是來自中國大陸的華人,已查明的欺詐金額高達250萬美元。 現(xiàn)年56歲的丁明去年12月份已經(jīng)向加州中區(qū)聯(lián)邦法院認罪,承認移民欺詐和洗錢兩大控訴中的同謀、郵件欺詐、造假等罪名。 聯(lián)邦檢察官德克指出,丁明使用過April Ding、Ming-I Liao等名字詐騙,其行騙團伙包括弟弟丁壯(音譯)和弟媳婦蕭冰瑛(音譯),3人以經(jīng)營移民法律服務為幌子,借口專精辦理投資移民、L-1跨國企業(yè)管理人員簽證及假結婚,欺騙成千上百的華裔,特別是大陸同胞。 調(diào)查員分析指出,他們以為受害人準備移民文件遞交移民局(INS)為由,向眾多受害者收取高額“律師費”。他們先后以200多家公司名義申請簽證,可是經(jīng)查處大部分公司完全不存在,或從未繳納過稅款。為使申請看起來符合法律效用,丁明偽造精細的公司租賃合約、報捐表、虛假員工名單及其它的書面文件。 德克則進一步指出,經(jīng)丁明辦理的投資移民案沒有一個是成功的。在繳交給移民局的申請中,共有500多位申請者是由丁明代為申請的,而且其雇員更告訴調(diào)查人員,親眼看到丁明用“剪貼”的方式抄襲移民申請資料。 丁明2003年9月案發(fā)以后匿名潛逃出美國,從墨西哥再輾轉返回中國臺灣,最后在中國香港因使用偽造證件被拘,逮捕到美受審。丁明的弟弟丁壯、弟媳蕭冰瑛在2003年9月在保外候審時,切斷電子追蹤器,已逃離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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