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俄大學火災定為刑事案件
華聲報訊:據(jù)路迅社報道,8月8日,莫斯科市檢察院發(fā)表新聞公報說,將2003年11月發(fā)生在俄羅斯人民友誼大學的火災(當時共有44名外國留學生死亡)定為刑事案件,火災事故的相關責任人已于當天被起訴。 傳訊300多人 6人被起訴 路迅社援引莫斯科市檢察院在8日發(fā)表的新聞公報指出,檢察機關工作人員在對火災事件的調查中發(fā)現(xiàn),俄羅斯人民友誼大學經濟管理部門主任葉夫格尼·庫尼茨和保衛(wèi)部門的部分工作人員,以及莫斯科市西南城區(qū)消防部門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他們都被以違反防火安全條例和玩忽職守罪起訴到法庭。 據(jù)新華社駐莫斯科記者介紹,人民友誼大學發(fā)生特大火災事故后,莫斯科市檢察院對300多人進行了傳訊,并做了大量調查取證工作。調查結果表明,包括人民友誼大學一名副校長和總工程師在內的6名人員對火災事故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檢察院已經對他們提起了刑事訴訟。其中5名校方人員被控違反消防安全條例,莫斯科市一名消防監(jiān)察員被控犯有玩忽職守罪。 校長已引咎辭職
5項措施保宿舍安全 俄羅斯人民友誼大學留學服務中心的陳萬洋先生現(xiàn)在是人民友誼大學大四的學生,火災發(fā)生前,他曾住在6號樓的B座里。他目睹了整個火災的全過程,也參加了火災的救援行動。 現(xiàn)在想起來,他依然覺得痛心萬分:“我和很多死傷的同學以前都在一起打過雪仗! 據(jù)陳萬洋介紹,此次火災中,中國留學生的死傷最為慘重。其中有一個日本的留學生因為此前在國內受過相關的火災逃亡培訓,他把床單浸濕披著完好無損地爬了出來,算是一個特例。 “在事故中死亡的中國留學生,每人得到了校方3萬盧布的賠償(按當時的匯率約折合人民幣1萬元)。除此之外,使館也向他們發(fā)放了一部分的撫恤金,同時,當?shù)厝A人商會也捐過不少錢物。火災發(fā)生后,學校校長引咎辭職!标惾f洋說。 關于有關責任人被起訴的情況,陳先生稱:“不是很知情,因為學校還在假期中!睋(jù)悉,目前人民友誼大學共有中國留學生650人左右。 事件回放 2003年11月24日凌晨2時40分,俄羅斯人民友誼大學6號學生宿舍樓A座發(fā)生火災,從著火到大火被最后撲滅,一共持續(xù)了三個半小時。造成包括11名中國學生在內的44人喪生,近200人受傷。 火災發(fā)生的時候,居住在這座樓里的學生都在睡夢之中,很多人還沒搞清發(fā)生了什么事,就被濃煙嗆暈了,住在四層和五層的學生眼看著大火往上躥,卻找不到消防通道(可能根本就沒有消防通道),只能從樓上往下跳,這也是此次火災中受傷人數(shù)眾多的原因。 人民友誼大學目前采取五項措施確保宿舍安全: 一、宿舍樓的每一層每一個房間都安裝了火警警報器。 二、定期進行消防演習。 三、宿舍房間的墻面和地板都由原來易燃的地板革和油漆換成了瓷磚。 四、使用防火涂料。 五、進行重罰。只要發(fā)現(xiàn)有學生使用違章電器、在室內抽煙等就直接開除。據(jù)悉,去年就有兩三個中國留學生因為這個原因被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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