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的“之”字,上面的“止”代表向外邁出的腳,下面一橫代表出發(fā)的地方,表示離開此地,去到彼處的意思。因此,“之”字的本義為往、至、去到。此字后來多借用為虛詞,有代詞、連詞、介詞、副詞、助詞等多種用途,其本義反而少有人使用了。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