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字的“此”字,從止從人,止即趾,代表腳,又含有停步的意思。甲骨文的“此”字,像一個人站立不動的樣子,而主要是強調人站立的地方。因此,“此”的本義是指人站立的地方(即此地),引申為指示代詞“這”,與“彼”、“那”相對。又引申為指這樣、這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