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金文的“受”字,上面一只手,下面又是一只手,中間為“舟”,表示一方給予、一方接受的意思。所以“受”字的本義,既有給予的意思,又有接受的意思。在古書中兩種用法并存。后來在“受”字旁再加手旁,另造一個“授”字來表示用手給予的意思。這樣,“受”字后來就專作“接受”的意思來使用了。(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