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報訊:據美國《世界日報》報道,纏訟近兩年的“熊晶案”出現(xiàn)轉機。熊晶的代表律師Robert Wayburn,8月19日透露,在紐約市華裔市議員劉醇逸的支持下,熊晶一方通過引用于2004年曾在紐約州上訴庭裁決的一項“市兒童保護局不應奪走受害婦女的孩子撫養(yǎng)權”的判例,向州高等法院提出上訴后,該案預料今年10月份進行庭審,若一切順利,熊晶很可能奪回孩子的撫養(yǎng)權。 據Robert Wayburn解釋,紐約州上訴庭于2004年作出的一項裁決,是一宗針對保護家庭暴力受害婦女的集體訴訟案中的法庭判例。結果上訴庭裁決日后市兒童保護局在處理家庭暴力案時,必須保護到受害婦女的權益,在確定婦女是受害者后,不能奪走她們的孩子撫養(yǎng)權。此案判決后,成為紐約州家庭暴力案中的一項重要判例。 Robert Wayburn表示,該判例對已被法庭裁定是家庭暴力受害者的熊晶有利,如果州高等法院上訴組在10月份的庭審中裁決兒童保護局奪走熊晶孩子撫養(yǎng)權是錯誤的話,熊晶將會奪回其兒子的撫養(yǎng)權。 該案始自2000年華裔女子熊晶與美籍白人Craig Kelly結婚生下孩子后,兩人發(fā)生爭執(zhí),雙方在一次打架時遭逮捕并都被控“未稱職及疏忽父母”一罪,事后孩子撫養(yǎng)權交由其丈夫的胞妹。 2003年熊晶在一次探訪孩子時把孩子帶回中國,被控違反孩子監(jiān)管協(xié)議,在加拿大被捕,引渡回美受審后輕判囚禁超過一年。 Robert Wayburn強調,雖然熊晶曾違法將其孩子私下帶回中國,但他相信絕對不會影響到上訴裁決,因為如果市兒童保護局當年沒有“錯誤地”奪走熊晶的孩子撫養(yǎng)權,她也沒有必要出此下策,更何況熊晶被輕判囚禁一年的刑期已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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