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報訊:據(jù)馬來西亞《南洋商報》報道,馬來西亞柔州警方8月23日晚在一名7歲被綁華裔小童獲釋后,24小時內(nèi)逮捕4名疑是綁票集團首腦及成員的嫌犯,起獲近3萬林吉特贖金。 警方正追查另一名在逃嫌犯下落,警方懷疑這個匪黨可能涉嫌2至3宗綁票案。 被綁的小男童在家人付贖金后脫綁,他父親接到一對夫婦的電話通知,由這對好心夫婦將其送回家。 柔州刑事調(diào)查主任拿督阿都拉欣嘉化24日午在新聞發(fā)布會上說,被綁的是一名7歲的華裔男童,他于22日晚上7時左右,在烏魯?shù)啬祥_屏山莊的住家外,與年僅9歲的姐姐在戶外玩耍時,遭一群乘坐一輛轎車的綁匪擄上車帶走。 肉票父親是電單車商,事發(fā)當時,小童的姐姐曾呼喊救命,但為時已晚,她弟弟依然被擄走。 “華童父親在愛兒被綁票后10分鐘,接獲綁匪的電話,對方開口索取20萬林吉特贖金。雙方經(jīng)過一番討價還價后,最終以4萬林吉特成交,綁匪告訴其家人,在23日付出贖金后約一個小時,就可在新山市區(qū)一間酒店附近找到孩子! 阿都拉欣說,警方在華童被綁架當天接獲其家人的投報,并于23日晚6時30分開始,即距離事發(fā)時間不到一天,就先后在新山3個地點展開逮捕行動,先后逮捕4名年齡介于21至25歲的華裔嫌犯,并起獲2.93萬林吉特贖金。 他表示,警方目前還在追查一名年約20歲的華裔男子,相信他是共犯。 他表示,4名落網(wǎng)的嫌犯都沒有職業(yè),警方推測落網(wǎng)者曾涉嫌至少2至3宗綁票案,但這需進一步調(diào)查。 他說,一旦有足夠證據(jù),警方將援引1961年綁架法令第三條文提控上述4人,一旦罪成,4人將面對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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