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報訊:據(jù)新加坡《聯(lián)合早報》報道,一中國女子前年疑通過中間人,花1.2萬新元成功地賄賂一名新加坡男子,把她娶到新加坡來。 30歲的中國無業(yè)女子張金燕這么做,疑是為了申請新加坡永久居留權。被指“出賣自己”當假老公的是33歲的李志強。 李志強是咖啡店主管,他日前被控上法庭,面對8項接受總數(shù)為1.2萬元賄金的控狀。 受賄的控狀顯示,被告最早是在2001年3月23日在婚姻注冊局里,從一名中間人的手中收下中國新娘張金燕為了引誘被告同她假結(jié)婚而給的2400元賄金。當時張金燕人還在中國。被指代她給賄金的中間人是德士司機黃亞豐。 3個月后,被告又來到婚姻注冊局,這回是同張金燕正式注冊結(jié)婚。第二項控狀指他于同年6月21日,在婚姻注冊局里,通過同一名中間人,接受張金燕的4800元,作為同她假結(jié)婚的酬勞。 其余的6項賄賂控狀顯示,被告在之后的6個月,都在移民與關卡局里,通過中間人收取張金燕的賄金?貭钪杆谑變蓚月每次可得1200元,過后的每個月賄金減半,達600元。 被告接受賄金的罪名一旦成立,每項控狀可被判罰款最高10萬元或監(jiān)禁最長5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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